大同冀東水泥有限責任公司2#SCR改造項目地勘詢比價
招標單位 | 大同冀東水泥有限責任公司 | 地區(qū) | 山西大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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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04-30 | 項目編號 |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4-05-03 | 開標時間 |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收塵環(huán)保 |
相關產(chǎn)品 |
詢比價公告
大同冀東水泥有限責任公司2#SCR改造項目地勘詢比價
發(fā)布時間:2024-04-30 08:05:09
大同冀東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現(xiàn)就如下項目進行采購,茲邀請合格的供應商參加報價。
┃ 詢比價基礎信息
詢比價編號:10480000-XJ-2024-0049
采購單位:大同冀東水泥有限責任公司
報名截止時間:2024-05-03 09:00:00
報價截止時間:2024-05-06 17:00:00
咨詢截止時間:2024-05-06 11:00:00
價格開啟時間:2024-05-06 17:00:00
采購類別:工程項目
┃供應商報價要求
其他資質信息:勘察單位需具備乙級以上勘察資質,并能出具完整勘察報告。
保證金:元 (電匯附言請注明:招采保證金10480000-XJ-2024-0049)
保證金收款賬戶: //
┃物料清單
物料描述(材料名稱) | 物料類別 | 規(guī)格型號 | 采購數(shù)量 | 計量單位 | 付款方式 | 采購工廠 | 備注 |
2#SCR改造項目地勘 | 技術服務 | 1.000 | 項 | 電匯 | 大同冀東 |
收貨地址: 山西省大同市云岡區(qū)口泉新東街大同冀東水泥有限責任公司
┃詳情描述
2#SCR改造項目地質詳細勘察要求 詳細勘查應按單體建筑物或構筑物提出詳細的巖土工程資料和設計、施工所需的巖土參數(shù);對建筑地基做出巖土工程評價,并對地基類型、基礎形式、地基處理和不良地質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議。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巖土工程勘察規(guī)范》(GB 50021—2001(2009年版)、《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guī)范》(GBJ50007-2011)、《建筑樁基技術規(guī)范》(JGJ94-2008),詳細勘察應解決如下巖土工程問題: 一、 為了提供準確完整的工程地質詳勘資料,承擔本次勘察任務的單位須具有豐富的工業(yè)建筑勘察實際經(jīng)驗。 二、 本次巖土工程勘察等級按乙級進行。 三、 查明使用范圍內(nèi)的場地和地基的穩(wěn)定性、地層結構、持力層和下臥層的工程特性、土的應力歷史和地下水條件以及不良地質作用等;提供滿足設計、施工所需要的巖土參數(shù),確定地基承載力,預測地基變形形狀;提出地基基礎、基坑支護、工程降水和地基處理設計與施工方案的建議。對于抗震設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度的場地,進行場地與地基的地震效應評價。 四、 查明場地內(nèi)有無不良工程地質構造。如有,則請查明其具體位置、深度、范圍及對建筑物的危害程度,并提出對建筑物有影響的不良地質作用的防治方案建議。 五、 對天然地基: 1、 查明各建筑物范圍內(nèi)的各土層物理力學指標,提出各地層壓縮系數(shù)、穩(wěn)定坡角及地基承載力標準值。 2、 對于同一建筑物基礎跨越不同工程地質條件的情況,提出不同地基對同一建筑物基礎沉降的影響程度及做差異沉降計算的必要資料。 3、 當用天然地基不能滿足承載力要求時,請推薦合適的地基處理方法或適宜的樁基類型。 六、 對于樁基基礎: 1、 提出適宜的樁基類型建議,選用樁型、樁長,確定單樁允許承載力,計算沉降及確定相應施工方法提供所需的工程地質資料。對樁的選型需要得到業(yè)主的確認。并盡可能提供兩種以上可供選擇的樁型。 2、 查明樁基的深度范圍內(nèi)的各土層的物理力學指標、樁周土的摩擦力標準植,確定樁端持力層和樁端承載力標準值及其它有關必要的設計計算數(shù)據(jù),預估樁基承載力。 3、 提供計算樁水平承載力和樁頂水平位移所需的必要參數(shù)。 七、 對于填土地基: 1、 對填土區(qū)域作為天然地基的適宜性做出評價。 2、 查明填土的性能、結構、條件、類別、壓實系數(shù)和含水量。提供填土的邊坡穩(wěn)定坡度和承載力標準值。 3、 提供合適的填土區(qū)地基處理方法或適宜的建筑物基礎形式。 4、 地下水位的變化對填土地基的影響。 八、 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條件、地下水類型、水位深度及變化幅度。查明地下水變化規(guī)律,水對混凝土的侵蝕性及含水層的滲透性。 九、 在季節(jié)性凍土地區(qū),提供場地土的標準凍結深度。 十、 判斷水和土壤對建筑材料的腐蝕性。 十一、抗震設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度的地區(qū),應進行場地和地基地震效應的巖土工程勘察,并應根據(jù)國家批準的地震動參數(shù)區(qū)劃和有關的規(guī)范,提出勘察場地的抗震設防烈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設計地震分組。在抗震設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度的地區(qū)進行勘察時,應確定場地類別。當場地位于抗震危險地段時,應根據(jù)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抗震設計規(guī)范》GB?50011的要求,提出專門研究的建議。 十二、詳細勘察勘探點布置和勘探孔深度,應根據(jù)建筑物特性和巖土工程條件確定。對巖質地基,應根據(jù)地質構造、巖體特性、風化情況等,結合建筑物對地基的要求,按地方標準或當?shù)亟?jīng)驗確定;對土質地基,應《巖土工程勘察規(guī)范》第4.1.15條~第4.1.19條的規(guī)定。 1、詳細勘察勘探點的間距按下列規(guī)定: (1)地基復雜程度為一級(復雜復雜)時,勘探點間距為10~15m; (2)地基復雜程度為二級(中等復雜)時,勘探點間距為15~30m; (3)地基復雜程度為三級(簡單)時,勘探點間距為30~50m; 2、詳細勘察的勘探點布置:宜按建筑物或構筑物周邊線和角點布置,對無特殊要求的其它建筑物或構筑物可按建筑物或構筑物的范圍布置;同一建筑范圍內(nèi)的主要受力層或有影響的下臥層起伏較大時,應加密勘探點,查明其變化。 3、詳細勘察的勘探深度自基礎底面算起,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勘探孔深度應能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層,當基礎底面寬度不大于5m 時,勘探孔的深度對條形基礎不應小于基礎底面寬度的3 倍,對單獨柱基不應小于1.5 倍,且不應小于5m; (3)對僅有地下室的建筑或高層建筑的裙房,當不能滿足抗浮設計要求,需設置抗浮樁或錨桿時,勘探孔深度應滿足抗拔承載力評價的要求; (4)當有大面積地面堆載或軟弱下臥層時,應適當加深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 (5)在上述規(guī)定深度內(nèi)遇基巖或厚層碎石土等穩(wěn)定地層時,勘探孔深度可適當調整。 詳細勘察的勘探孔深度,除應符合上述的要求外,尚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地基變形計算深度,對中、低壓縮性土可取附加壓力等于上覆土層有效自重壓力20%的深度;對于高壓縮性土層可取附加壓力等于上覆土層有效自重壓力10%的深度; (2)建筑總平面內(nèi)的裙房或僅有地下室部分(或當基底附加壓力p0≤0時)的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可適當減小,但應深入穩(wěn)定分布地層,且根據(jù)荷載和土質條件不宜少于基底下0.5~1.0倍基礎寬度; (3)當需進行地基整體穩(wěn)定性驗算時,控制性勘探孔深度應根據(jù)具體條件滿足驗算要求; (4)當需確定場地抗震類別而鄰近無可靠的覆蓋層厚度資料時,應布置波速測試孔,其深度應滿足確定覆蓋層厚度的要求; (5)大型設備基礎勘探孔深度不宜小于基礎底面寬度的2倍; (6)當需進行地基處理時,勘探孔的深度應滿足地基處理設計與施工要求;當采用樁基時,勘探孔的深度應滿足《巖土工程勘察規(guī)范》第4.9節(jié)的要求。 十三、地基處理的巖土工程勘察應滿足下列要求: 1、針對可能采用的地基處理方案,提供地基處理設計和施工所需的巖土特性參數(shù); 2、提出地基處理方案的建議。 十四、提供完整的《巖土工程勘察報告》。 十五、資格要求 1、報價人必須是在中國國內(nèi)正式注冊,具有獨立企業(yè)法人資格,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 3、投標人具有良好的的商業(yè)信譽,無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安全問題,在經(jīng)營活動中無違法記錄。 |
┃聯(lián)系人
溫林輝 / 13753254302
┃監(jiān)督舉報聯(lián)系方式
監(jiān)督舉報電話:17735219966
監(jiān)督舉報郵箱:961556064@qq.com